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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湫乡2023年-2024年度采暖期收取暖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湫乡 发布时间:2023-11-01 11: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广大热用户:

您好!感谢您近年来对我乡供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提早储备燃煤,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保障今冬明春采暖季正常供热,现就本年度供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暖气费标准继续执行上年度收费标准:居民20元/㎡,非居民33元/㎡;均按建筑面积收取。

二、热用户请于2023年11月1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集中在乡政府农财所(办公楼103)缴纳暖气费。

三、请各住户缴费时携带供热卡及身份证相关有效证件。

四、供热站已于2023年10月22日开始试水,望广大用户检查、检修好自己的用热设施,并在试水时留有人员配合查看。若存在问题,及时维修,避免造成漏水等事故。

五、住户因拒不缴费及不配合试水而造成上下水管等设施损坏的,后果由住户自行负责。

缴费联系人:何述龙  

联 系 电 话:13993417174


南湫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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