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红霞等359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审批发放工作,根据《环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环县城镇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实施的公告及关于进一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一、二季度拟审批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象(最低收入、低收入、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环卫园林工人、公交司机)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家庭住房、收入、财产等方面影响租赁补贴发放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的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租赁补贴发放的问题,我们将在公示期满后及时组织发放。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为:环县房改办 电话:4421107
附件:2023年城镇低收入住房补贴第一、二季度发放表.xlsx
环县房改办
二○二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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