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巩固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问题,按照《庆阳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3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金秋助学”活动实施细则》(庆总工发〔2023〕43号)文件要求,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本县户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1、因企业改制下岗失业已在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家庭子女。
3、长期生活在城市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元。
二、资助名额
2023年我县救助名额共300名。
三、申报程序及资料
(一)申报程序
1、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向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社区)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乡镇(社区)工会在“环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2、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首先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在“环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驻环单位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在“环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环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
2、困难职工书面申请(用A4纸书写);
3、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困难证明。
(1)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家庭需提供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银行流水单以及所属社区出具的困难证明;
(2)困难农民工家庭需提供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合同、近三个月工资银行流水单(工资表)和所属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驻环单位职工家庭遭受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的,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困难证明(遭受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当年医院诊断证明及出院结算清单)。
5、学生本人县内农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持卡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注:(1)原件备查,所有上报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2)相关资料在QQ群:414900316下载;(3)通过甘肃省高考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后已确认被录取的学生,可先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外的其他资料。
四、资金发放
申报时间截止后,经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汇总,提交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市总工会审核。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名单由县总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确定为救助对象,最终通过农行卡发放救助金。
五、跟踪管理
县总工会将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受资助学生《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需寄回县总工会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救助资格并收回救助金。
六、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专人办理金秋助学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要严格执行“先建档后帮扶”的原则,按照救助程序开展帮扶。农民工必须先加入工会组织,方可纳入救助范围。
2、加大宣传。各基层工会要通过各种方式对救助政策和程序进行宣传,乡镇工会要宣传到辖区企业、村(社区),教育系统工会要宣传到班级,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知晓政策,按时申报。
3、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要对申报对象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对已取得其他社会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4、明确时限。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3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过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王丽 联系电话:0934-4421167
报送地址:环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室
附件:环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1).doc
环县总工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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