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甘肃省环县人民政府网!今天是:

  • 关怀版
  • 手机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版
  • 本站地图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征集属地“网络直播和短视频乱象” 线索的通告

来源:网信办 发布时间:2023-03-04 10:00:58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中央网信办“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和甘肃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网络低俗内容专项治理行动”部署要求,为推动全县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规范从业者行为,中共环县委网信办、环县公安局决定开展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面向社会征集属地有关问题线索,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账号,查办曝光典型案例,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网络传播秩序。

一、举报内容

1.发布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恶搞、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的事迹和精神。

3.“色、丑、怪、假、俗、赌”等各类违法违规直播和短视频,聚焦属地账号低俗、庸俗、媚俗等突出问题。

4.为吸引“眼球”搞“标题党”,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制作耸人听闻、夸大其词或易引发恐慌、焦虑等内容、标题进行“吸睛”引流的行为。

5.对热点事件、人物、话题进行“反蹭”,罔顾事实对热点事件、人物进行恶意调侃、抨击,甚至无中生有、编造谣言等行为。

6.在灾难现场、事故现场以救援者或受难者姿态进行拍摄,借机蹭热度、消费灾情的行为。

7.对拍摄的视频以掐头去尾、添加文字等方式故意歪曲事实真相,误导舆论走向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行为。

8.开展低俗、庸俗互动,展示暴力血腥、高危动作,组织煽动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9.借未成年人出镜牟利,通过直播、短视频打造“网红儿童”,传播校园欺凌暴力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等行为。

10.恶意借患病或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等“卖惨”,博取同情,吸引关注,进行炒作、牟利的行为。

11.诱导激情打赏、高额打赏、未成年人打赏等行为。

12.利用网络传播儿童“邪典”、性暗示、软色情、欺凌暴力等有害音视频;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账号租售服务和未经审批擅自运营网络文学等行为。

13.以编造故事、摆拍作秀等手段,炮制低俗情感、虚假猎奇剧情,进行引流炒作的行为。

14.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通过虚假营销宣传吸引流量,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等行为。

15.有关涉网络黄赌毒、拐卖人口、网络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

16.劣迹艺人违规复出、被封账号违规“转世”,以及拉踩引战、“饭圈”乱象等各类有害信息。

17.偷拍跟拍、搭讪骚扰、虚构自杀等各类无底线蹭流量,进行违规变现行为。

18.利用直播平台进行攀比炫富,如豪奢餐饮、奢侈品、摆拍人民币、天价豪宅、体验式炫富等行为。

19.以重口味恶心猎奇主题为噱头的低级趣味惩罚互动游戏。

20.含有不文明用语、脏话、雷人语录等内容;

21.传播一夜情、换妻、性虐待等有害信息,宣扬违背正确婚恋观和家庭伦理道德的内容。

22.违反《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等有害信息的行为。

23.其他网络黑灰产等违法违规线索。

涉及以上内容的举报一经核实,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置。

二、举报范围

1.所举报的违法违规账号运营地属环县的;

2.账号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违法违规内容涉及地)属于环县的。

三、 举报方式

中共环县委网信办:

举报电话:0934-6456982

举报邮箱:632189706@qq.com

环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934-5994541   110

举报邮箱:1589894916@qq.com    

四、举报要求

1.佐证资料提供。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及视频,并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倡导实名举报。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县委网信办、县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3.严禁恶意举报。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相关账号和违法违规有害信息,携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中共环县委网信办

环县公安局 

2023年3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