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环县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环州故城”项目用地原租住人员选房截止时间的公告
“环州故城”项目用地原租住人员:
按照《环县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出租公告》及《关于延长环县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出租时间的公告》要求,2022年12月29日至30日已通知“环州故城”项目用地原租住人员进行选房,但有部分人员未参与选房。经研究,现决定将选房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30日18时。请未选房的租住人员尽快选房,逾期未选将视为放弃选房资格,政府将不再考虑给予安置。
特此公告。
环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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