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24项整改完成情况的自查初验报告
市整改办:
按照《庆阳市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庆办字〔2022〕67号)和庆阳市整改办《关于规范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庆整改办函〔2022〕1号)要求,现将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24项(环县第7项)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运行台账记录失实,部分污染物超标。
二、整改目标
健全完善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环县住建局和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台账记录失实、部分污染物超标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逐一完成整改;二是环县自来水公司对全县乡镇污水站统一管理运行,具备规范的污水处理能力,运行台账持续完善,运行模式不断改进,现各站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处理后尾水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三是环县自来水公司不断加强各乡镇污水处理站人员培训力度和频次,提高运行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完善运行台账、规范处理流程,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市生态环境局每月定期开展抽样水质检测,同时,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县19个乡镇的20个污水处理站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执法检查,暂未发现污水直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通过自查初验,该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申请核查验收销号。
环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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