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相关岗位职责的通知
环农联发〔2015〕4号
关于印发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相关岗位职责的通知
各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增强相关职位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结合实际,制订了相关岗位职责,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1.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联社工作职责;
2.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联社理事会岗位职责;
3.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联社监事会岗位职责;
4.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联社理事长岗位职责;
5.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联社监事长岗位职责;
6.乡(镇)管委会工作职责;
7.乡(镇)资金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8.乡(镇)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9.乡(镇)资金管理中心会计岗位职责;
10.乡(镇)资金管理中心出纳岗位职责;
11.公益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联社
2015年8月31日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
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和所联社 2015年8月31日印
共印280份
附件1:
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联社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县双联行动和扶贫开发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抓好全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各项工作的落实。
2、负责村级合作社的筹建工作,协调解决村级合作社组建、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3、按照县上统一部署,对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开展业务培训、制定宣传、试点、章程、财务管理办法等,确保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运行。
4、对村级合作社业务运行进行总体指导,协助合作社搞好借款的发放、回收和催缴。
5、监督管理本县合作联社的日常工作,指导乡(镇)资金管理中心和村级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
6、检查各行政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情况。
7、与各金融机构进行积极衔接,争取各商业银行借款,为合作社提供承贷资金,解决合作社产业资金发展不足的问题。
附件2:
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联社理事会的主要职责
1、接受县金融办指导,切实解决村级合作社生产资本短缺、农户生计困难的问题,发展全县农村经济,积累全县村级公共资源。
2、负责召集合作联社成员大会,并向合作联社成员大会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3、审议合作联社发展战略,重大发展方针。
4、组织本社社员参加培训和各种协作事宜。
5、对合作社业务运行进行总体指导,并保障合作金的安全运行。
6、负责与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资金管理中心和合作社的联系与协调。
7、制定县合作联社的基本管理制度,审议合作联社的章程修改;
8、定期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财务报表和报告,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档案管理。
10、管理本合作联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组织的财产安全
11、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12、决定其他事项。
附件3:
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联社监事会的主要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合作联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合作联社的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会成员和本社职员履行职责情况。
4、监督借款发放和回收过程。
5、监事会成员有权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村合作社的筹建工作,协调解决村级合作社组建、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6、监督本社的财务收支,有权提请理事会对本社的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审查。
7、接受社员投诉,并与理事会共同参与协商解决问题。
附件4:
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联社理事长的主要职责
1、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
2、负责理事会各项决议的落实。
3、拟定合作联社总体发展目标、制度和计划,负责县合作联社的全面工作。
4、组织合作联社开展各项工作,带动合作社社员增收。
5、组织实施合作社的各项规划,及时解决出现的与合作联社章程相违背的有关重大事宜。
6、签署合作联社重要合同等相关重要文件 。
7、在经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出现,紧急处置权,必须符合本社利益,事后及时向成员大会、理事会报告。
8、审定本社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本社的机构设置。
9、审议本社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附件5:
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联社监事长的主要职责
1、列席理事会的有关会议,了解工作的部署和主要任务。
2、监督检查县合作联社经营状况。
3、认真贯彻县合作联社的工作安排部署,监督乡级管理中心和村级合作社日常运行,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进行汇总反馈。
4、在县合作联社的统一安排下,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对村级合作社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5、会同县合作联社对村级合作社资金是否规范运行、借款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理事会成员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接受社员投诉,并与理事会共同参与协商解决问题。
附件6:
乡(镇)管委会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县双联行动和扶贫开发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抓好全乡(镇)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各项工作的落实。
2、负责成立由现任村“两委”成员组成的筹建小组,做好合作社的筹建工作。
3、按照县上统一部署,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建立合作社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运行模式等进行广泛宣传,保证宣传到户到人。
4、指导合作社按程序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
5、监督管理指导本乡(镇)的管理中心日常工作,指导各行政村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
6、协调指导企业资金注入。
7、安排理事会做好借款回收和催缴工作。
8、检查合作社的运行情况。
附件7:
乡(镇)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在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联社和乡(镇)管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合作社专户的设立。
3、审核合作社会计资料,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4、负责借款对象的审核把关。
5、协助合作社搞好借款的发放、回收和催缴。
6、负责合作社社员借款、还款时资金业务的办理。
7、负责合作社日常会计核算。
8、负责编制并上报财务报表。
9、负责整理和装订有关会计资料和报表。
附件8:
乡(镇)管理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借款对象的审核把关。
2、协助合作社搞好借款的发放、回收和催缴。
3、对合作社报账员提供的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4、监督管理中心财务人员按照相关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地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填制凭证、登记账薄、编制报表。
5、抽查各合作社备用金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保证备用金安全。
附件9:
乡(镇)管理中心会计岗位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与合作社会计核对合作社账务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审查监督合作社会计履行职责情况;
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上报、反馈、公布各合作社的财务活动情况;
3、组织好各合作社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
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
5、做好各合作社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协助乡资金管理中心做好其它工作。
附件10:
乡(镇)管理中心出纳岗位职责
1、做好乡管理中心日常资金结算业务工作,包括社员的入股、借款、还款、合作社费用的日常开支等;
2、按时与核算会计核对、结报各合作社财务收支事项,根据收付传票收纳和支付资金,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协助会计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
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逐笔做好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5、协助乡资金管理中心做好其它工作。
附件11:
环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公益岗位工作人员职责
1、按照合作联社安排部署,组织宣传环县农村资金专业合作社,对建立合作社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运行模式等进行广泛宣传。
2、负责组织村民入社退社,做好社员股金的收缴及社员证的发放。
3、负责组织筹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监督社员代表大会是否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举理事会、监事会。
4、负责合作社注册登记,在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协调相关资金的拨付到位。
5、负责组织社员填报借款申请,统计村级合作社贷款资金的需求及上报村级合作社业务进展情况。
6、负责参与合作社借款对象的审核把关,监督借款发放,协助做好合作社日常业务运行工作。
7、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包括贷后管理、资金回收、用途和效益评估、档案管理,加强对借款用途的回访、监督、确保借款按用途使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运行。
8、协助做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对象确定、借款发放、借款手续资料完善、贷后资金使用监管,效益评估,报表报送、资金回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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