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表彰的全县第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公示的公告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县第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环办字[2020]9号)的要求,劳模评选工作已完成了基层民主推荐,乡镇党委、部门党组织研究通过,评委会办公室初步审查,评委会审议和县委常委会审定等各项程序,现将拟表彰的全县第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5月8日18时前,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向县劳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9日—5月8日(不包含节假日)
电话:0934-4421167
地址:环洲路87号环县总工会
环县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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