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的公告
2020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从湖北武汉向全国迅速蔓延。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亲自部署和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投入了一场全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其间,涌现出了无数可歌可泣、值得铭记的感人故事,上演了一幕幕闪耀时代光辉的动人画面,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克时艰的磅礴伟力,这些闪光的形象和事迹,值得留存史册,昭示后世。
庆阳市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庆阳地方历史档案资料的综合档案馆。为真实记录全市上下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和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历史过程,使这些珍贵档案资料得以永久保存,以为史鉴,庆阳市档案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单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材料。
2.反映全市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特别是反映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公安、交通等抗疫一线的工作资料、心得体会、“抗疫日记”、“请战书”、书信、实物等。
3.反映我市全力以赴支援湖北武汉等地抗击疫情的情况,包括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团队的事迹材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
4.反映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机构等共克时艰、奉献互助、联防联控、共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包括参与支援一线、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的凭证、记录;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的凭证、记录等。
5.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音乐、美术、书法、篆刻、音视频、摄影艺术作品等。
6.各新闻媒体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治愈者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的文字、组图、网页或截屏、音视频资料等。
7.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法
1.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应当进馆的档案资料,依法全面整理收集,及时移交庆阳市档案馆保管利用。
2.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来人联系,商洽捐赠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3.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4.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感谢函,并出具收藏证书。
5.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三、征集要求
1.征集的档案资料包括照片及视频等必须为原创,或经作者授权。
2.征集的作品数量不限,但需保证清晰稳定,属于图像照片的每幅不小于1M,不超过10M,图片格式为.jpg;视频的时长应大于15秒,格式为常用视频格式。
3.每张(组)照片、视频应配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4.另附捐赠者简介。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庆阳市档案馆档案管理科
联系人:张会民 朱凤喜 方国江
联系电话:0934—8215403
征集邮箱:408193810@qq.com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庆阳市档案馆)
邮政编码:745000
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庆阳市档案馆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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