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钵等1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规划选址变更的公示
我县2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选址中,除曲子镇、八珠乡、秦团庄乡3个乡镇符合规划外,其余17个乡镇均与规划不符。自来水公司委托设计院编制了选址变更论证报告,我局分别于2019年5月17日和2019年5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关于木钵等1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规划选址变更论证会。经专家会充分论证,原则同意1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选址变更。 专家意见汇总如下:
1、演武、木钵、耿湾、洪德四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因考虑到需要建设截留、蓄水池,污水处理厂用地规模需求面积较大,结合地形地貌,为合理利用土地,同意对选址进行调整。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演武乡新选址用地应考虑增加和相邻居住用地之间的防护隔离带,且满足规范要求;(2)洪德镇排污管线应满足安全防护要求;(3)补充现状地形地貌资料;(4)完善论证依据。
2、甜水镇原选址受地形限制,为避免地质灾害,同意选址变更调整。同时,新项目建设中要明确用地权属,不可因施工等原因占用邻省用地。
3、南湫乡原规划用地现状已被集中供热设施占用,建议向西南方向平移50米。
4、四合原、天池、芦家湾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规模偏小,难以与乡镇发展需求相适应,同意其用地规模扩大及调整。四合原乡应在保留规划市政管网、道路的基础上,向西南方向平移。
5、合道、樊家川、车道、山城污水处理厂选址距老城区较远,水电交通不便,现状运营成本较高,同意其用地选址变更。
6、小南沟、罗山川污水处理厂选址属不良建设用地,工程地质条件不稳定,安全隐患多,同意其用地选址变更。罗山川应在总体规划修编中将污水处理厂新选址纳入城镇规划区范围,用地指标在后续规划中予以平衡。
7、虎洞原污水处理厂选址被341国道占用,同意另行选择污水处理厂位置,选址位于虎洞镇规划区之外(东侧河对岸台地之上)。
8、毛井原污水处理厂选址有高压电力线穿过,且难以搬迁,同意在福昌路北侧重新选址。
现公开征求该项目用地周边相关利益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若有异议,请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与我局联系;逾期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7日
受理单位:环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地点:环县人大后院5楼518室
电话:0934-5941525
附:调整前后区位图
环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9年7月10日
车道镇:
耿湾乡:
洪德镇:
芦家湾乡:
罗山川乡:
毛井镇:
木钵镇:
南湫乡:
山城乡:
天池乡:
演武乡:
樊家川镇:
合道镇:
虎洞镇:
四合原乡:
小南沟乡:
甜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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