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优秀文艺作品的公告
为弘扬时代主旋律,凝聚发展正能量,进一步繁荣我县群众文艺创作,充分展示我县人民群众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现面向全县范围征集一批优秀的文艺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9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征集主题
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准扶贫、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及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扫黑除恶为主题,参选节目以热情讴歌我县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本着“欢乐祥和、健康向上、鼓舞人心、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勤俭节约”的原则,要求突出我县文化特色,形式活泼、风格鲜明,充分展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精神面貌。
三、申报条件
(一)作品创作者要求为全县文艺工作者及爱好者。
(二)音乐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舞蹈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戏剧作品的演出时长不超过30分钟,曲艺(相声、快板)作品演出时长不超过15分钟,语言(小品、朗诵等)作品演出时长不超过15分钟。
(三)申报作品必须为2018年10月以后新创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且未在文艺刊物发表的作品。
(四)作品要弘扬主旋律,体现多样化。在坚持先进文化方向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作品立意新颖,题材独特,形式感强,寓于时代特色,地域色影鲜明。
四、申报材料
所有作品纸质资料及电子版,其中音乐作品、舞蹈作品需制作音像资料。
五、有关事项
1、县文旅局有权对所征集到的作品进行修改,凡涉及产权保护和纠纷等法律事宜的不宜报送。
2、文旅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若适合舞台演出,将给创作者一定创作补助,否则不予补助。
3、作品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茸
联系电话:0934-4421021
邮 箱:5129195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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