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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2-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部署要求,切实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切实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22条实施细则”和县委《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两部法规”持续反对“四风”的意见》等规定精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提要求,亲自督促抓落实,带头执行作表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重申纪律规定,强化刚性约束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向党员干部重申相关纪律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卡券,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报销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费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坚持铁面执纪,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严防“节日腐败”。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酒店、超市、农家乐等消费娱乐场所,着力防范隐形“四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凡是查处的“四风”问题都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934-4421244

 

                            中共环县纪委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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