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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6-0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县直机关工会、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了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根据庆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庆总工发〔2016〕28号)的要求,县总工会决定2016年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总工会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农民工(工会会员)家庭上学子女。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报市总工会审核备案,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救助名额

2016年救助名额为190名。

四、申报程序及资料

特困职工子女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系统工会或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相关工会审查加注意见后报县总工会。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救助申请表;

4、家庭困难证明(生活困难者提供低保证、农民工(工会会员)所在单位证明、大病者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小结、受灾者提供意外灾害证明);

5、农民工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申报时间

自高考录取之日起,至8月10日。

六、相关要求

1、今年金秋助学活动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做好救助政策的宣传和救助对象的审核工作,确保救助活动让职工群众满意。

2、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起,至二本录取结束之日,过期不再受理。

3、已取得其他社会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一经查出,取消额度最高的救助。

4、申请人所持证件以有效证件原件为准。

联 系 人:王  丽

联系电话:0934-4421167                             

 

                                环县总工会

                                201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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