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环县纪委关于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1. 木钵镇高楼塬村虚报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08年,高楼塬村实施英国赠款中国小流域治理牛棚项目时,将其中的50处牛棚项目用2006年整村推进项目中建成的牛棚顶替上报,5万元补助资金被顶替上报的50户农户重复领取。县纪委给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姚文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分别给予时任村委会主任牛仲礼、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文举、村文书王玺文党内警告处分。
2. 樊家川镇郝集村虚报退耕还林面积问题。2005年,樊家川镇原杨李塬村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时,虚报集体地退耕地19.4亩,2006、2007两年套取补助资金6208元,全部用于村务开支。县纪委给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李元科党内警告处分。
3. 环城镇高龚塬村截留、套取惠农资金问题。2008年,高龚塬村党支部书记高世平主持召开村组干部会议讨论决定,截留村民新增粮食综合直补资金17247元,记入村账,计划用于村务用于村务开支;2011年,该村在实施机平地项目时,村上虚报机平地面积79.7亩,套取补助资金31880元,用于村务开支。县纪委给予高世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截留的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向村民进行了兑付,套取的机平地项目资金收缴县财政。
4. 环城镇高龚塬村克扣村民粮食直补资金问题。2006年,时任高龚塬村委会主任彭广林与村文书高世治(非中共党员)在分配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资金时,将其中的1143元重复填报在四户村民名下,计划用于村务开支。该笔资金拨付后被高世治个人领取使用。县纪委给予彭广林党内警告处分;环城镇政府对高世治进行了通报批评。高世治所得资金收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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