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男子为骗保谎报案情被处罚
11月14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环县公安局八珠派出所查处一起为骗取保险费而伪造事故现场并谎报案情的案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4名。
据调查,11 月12 日,违法行为人裴某酒后驾驶一辆越野车将八珠街道公路边两棵树撞倒,致使车辆受损。另两名人员分别驾车前往现场查看离开时发生碰撞,其中一名驾驶人代某遂与裴某商议,将二人车辆伪造成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费,由于二人皆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分别叫阎某、慕某假扮司机并拨打110 报警、向保险公司报告,后被群众匿名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目前,四名违法行为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示:110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虚报警情、骚扰110,将严重浪费公安机关的时间和警力资源,更重要的是,可能使真正身处危难情形需要紧急援助的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援。同时,对于报假警的处罚,我国相关法律已作出明确规定:谎报警情如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处罚。在此,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要珍惜爱护110,正确使用110,减少无效报警,禁止恶意骚扰,切实让110成为每位群众的平安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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