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
经梳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的重点问题共13条,现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停止注册审批和整治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7家淘汰升级燃煤小锅炉现已拆除6家。二是开展了全县散煤市场清理整顿行动和优质煤炭交易中心选址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密闭遮盖、清扫除尘、洒水抑尘三大措施,落实了广场路东段单行道交通管制、城区道路定期洒水抑尘等一系列治理措施。四是加强餐饮油烟治理,要求城区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行业于9月底前将油烟收集处理设备安装到位。五是督促47家砖瓦厂8月底前完成生产工艺改造,按期不能完成改造任务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六是通过严格执法引导车主主动淘汰,切实将黄标车、老旧车严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深入推进地表水达标治理工作。一是全面排查整治沿河排污口,完成对蒲河流域2个乡镇4个排污口的截流。二是进一步规范涉水企业(行业)排污行为,强化对大唐刘园子煤矿等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要求“两高”(甜永高速、银西高铁)承建单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杜绝污水直排入河、垃圾随意丢弃。三是严格项目审批,对新建单位(小区)没有设置污水处理系统的一律不予验收,对新开办餐饮企业排污设施不达标的一律不予许可发证。四是在曲子、木钵、洪德、山城、演武、芦家湾6个马莲河沿线和蒲河上游乡镇街道建成200方污水收集池各一处,其他乡镇建成100方污水收集池各一处。委托兰州海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环县六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实施方案设计》,计划在山城、洪德等6乡镇建设污水处理站各1座。五是扎实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初步实现了“河流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的目标。六是启动实施环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对城区部分区域污水管网进行重新敷设,建成投运后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将由0.77万吨提高到1.4万吨,污水收集处理率将大幅度提升。七是开工建设曲子镇垃圾填埋场,建成后将有效解决乡镇生活垃圾乱倒乱堆问题。八是提升城市中水回用率,环县再生水厂日进(出)水量2000方,中水回用率达到40%。九是制定了《环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积极推行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全覆盖,重点流域水污防治初见成效。今年上半年,我县地表水曲子大桥出境断面水质为Ⅴ类,其中4—6月份水质类别为Ⅳ类,与去年同期和第一季度相比均有明显好转。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制定了《环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环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初稿)》、《关于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开展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环县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百日整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2次召开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安排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环保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督查,集中整治。制定了《环县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督导办法》,成立3个整改督导组、1个明察暗访组和1个责任追究组,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明察暗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县九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单位下发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对杨继祥石灰厂等4家企业责令停产整治。依据《环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严肃查处河道非法采砂,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客观方面:一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除县城污水处理厂、甜水镇垃圾填埋场外,我县再未建设垃圾、污水处理站(场);二是地表水入境断面水质严重超标,马莲河柴家台监测断面2016年以来监测结果连续为劣Ⅴ类水质,严重影响我县地表水水质;三是地质构造条件严重制约,马莲河环县段六价铬、氟化物本底值偏高,致使我县地表水环境质量长期不达标;四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今年上半年PM10、PM2.5浓度均值超出二级标准。五是“两高”建设有影响,银西高铁和甜永高速在我县环江两岸建设,项目开工后,各承建单位沿河布设建设工地,存在垃圾乱倒、污水直排问题。主观方面:一是认识有偏差,长期以来,对环境保护认识存在误区,过多重视了经济发展,而忽视了环境污染防治,致使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欠账大。二是监管措施不硬,环保、住建、国土、水务、工信、农牧等职能部门联动机制还需强化健全,没有形成强大合力。三是宣传力度不大,宣传普及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知识不全面、不深入,大多群众对破坏环境的危害认识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今天会议上各位领导的指示要求,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环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县规划》、《环县水体达标方案》等制导文件。二是严格督导问责。督促各职能单位和乡镇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市交办反馈环保问题的整改落实、巩固提升工作,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三是抓好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乡镇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场等基础设施,开工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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