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职工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啦!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庆阳市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参保职工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给予一定程度的报销,我们称之为门诊共济。实施门诊共济,对参保职工看病就医有哪些影响呢?为便于理解,我们将门诊共济政策归纳为“两增一减”,快来看看吧。
一、“两增”增加了哪些实惠?
答:增加了普通门诊报销和扩展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一)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门诊共济前不能报销,共济后参保职工本人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后,在职职工每年可以享受850元~1020元的报销额度,退休人员每年可以享受935元~1105元的报销额度。就医医疗机构级别越低,则可享受的报销额度越高。
(二)扩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门诊共济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仅限本人使用,且只能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费用。共济后个人账户允许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和子女)相互共济使用,可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看病就医、购药(包括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的自付费用,包括医保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负费用。条件具备后,还可以用于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二、“一减”减少了什么?待遇会降低吗?
答:“一减”指的是个人账户计入较门诊共济前略微减少。长远来看,待遇没有降低,反而保障更加全面。
根据统计,往年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占到职工医保结余资金总量的40%以上,互助共济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门诊共济政策对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进行了改革,由之前计入时的“个人缴费+单位缴费部分费用(1%~1.2%)”改为“个人缴费全额计入,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定额划入”,少计入个人账户的基金用于支付普通门诊费用。
最后总结一下,门诊共济虽然使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金额少了一部分,但可以将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家人使用,并增加了门诊报销的待遇,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将医保福利惠及更多有需要的人。
友情提醒:市内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必须直接结报,经办机构不受理普通门诊的零星(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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