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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信息员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环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努力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不断提高依法施教水平。

《意见》指出,全县教育系统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机制,把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不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施与支持体系;要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不断创新载体和形式,全县中小学校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各中小学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依法治教能力进一步提升。

《意见》要求,教育主管部门要合理设置学校法治教育内容,小学阶段要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初中阶段要进一步深化宪法法律教育,高中阶段要全面拓展法律知识内容;要巩固完善课堂教育制度,积极推进按需施教工作,继续开展法治课堂教育,推动中小学法治教育走向课堂化、规范化和长效化;要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示范性“法治教室”建设、主题班会、“争做普法小卫士”主题系列教育、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开发网络法治课堂等“平安校园”系列法治实践活动,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要积极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建立青少年公益普法阵地、举办法治文化节活动、建设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实施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校园活动和法治教育名师培养工程,进一步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意见》强调,县委、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探索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县教体局、司法局牵头,法院、检察院、综治办、关工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工作机制,要尽快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建立完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制度,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一名分管校领导和业务骨干,将法治教育纳入工作计划,纳入日常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落实到相应的岗位;要分工协作推进,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由综治、教育、司法、关工委、共青团和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推动工作,建立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兼职副校长、法律志愿者、工作联络员学习培训制度,提高教学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工作督导考核制度,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纳入教育部门工作指标考核;要结合实际在中小学探索设立法治教育专职岗位,在各中小学培养1-2名法治教育兼职教师,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治教育,加强对校长和教师的法治培训,加强法律志愿者、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法律院校毕业的大学生、离退休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专长,为学校法治教育服务,促进法治教育建设;要加强经费保障,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支持法治教育基地、教育普法网站建设和教师法治培训、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要结合各自实际,注重“五个结合”(传授法律知识与提高法律意识相结合,法治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普法教育与依法治校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面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积极组织和探索多种形式,使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内容更充实、更有说服力、更形象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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