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金桥工程”贷款全面启动
按照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求,12月18日,市政府金融办组织召开了县(区)金融办主任会议。会议传达了朱国庆副市长与兰州银行房向阳董事长,就“金桥工程”贷款相关工作衔接座谈有关精神,对全市“金桥工程”贷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至此,我市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专属信贷资金投放进入“倒计时”。
会议明确,在市政府与兰州银行签订的“金桥工程”贷款合作内容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贷款审批、发放进度,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20亿元贷款全部按平台贷款办理,进行集中打包发放,首批10亿元贷款力争在一周内完成审批,年底前发放到位。同时,在双方成功合作的基础上,兰州银行将进一步加大授信额度,全力支持我市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
会议强调,当前农村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及农民个人贷款需求旺盛,迫切希望获得信贷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各县(区)金融办要在首批申报的信贷需求基础上,进一步调查摸底,靠实信贷需求,明确贷款用途,严把贷款对象,切实按照兰州银行的有关要求,做好贷款风险防范和管控工作。
会议要求,各县(区)金融办要高度重视“金桥工程”贷款资料申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特别是环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要积极配合兰州银行庆阳分行,确保12月31日前首批10.4亿元贷款发放到位。剩余四个县(区)要尽快准备申报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贷款资料报送工作,力争1月底前将第二批贷款发放到位。
(编辑 辛荣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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