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城乡环境整治常态长效
为巩固提升城乡环境整治成果,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环县积极探索,探索建立了一系列长效机制,推进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环境整治工作社会化,强化了工作力量,形成常态化的清运和保洁机制;二是通过推行河道“河长制”、主干道路“路长制”、村组庄社“片长制”和庄前屋后“户长制”,形成常态化的巡查管理机制;三是通过与个体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与农户签订“环境卫生承诺书”等形式,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和责任感;四是通过修订《村规民约》、《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方式,大力推行村民自治,充分发挥了群众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五是加快环卫设施建设,提出了“五个一”工作目标,要求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处垃圾填埋场,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1处垃圾转运站,每个自然村及农户集中区至少建设1处垃圾收集点,每个农户有1个垃圾收集桶(箱),每个村民小组落实1支专兼职清扫队伍。六是严格落实“四必看”督查机制,即县上领导下乡调研必看,全县半年观摩活动必看,人大、政协视察活动必看,全年年终考核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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