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四抓”举措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环县按照“集中整治、长效保洁”的原则,采取“四抓”措施,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城乡环境面貌。
抓整治,强力推进。各乡镇按照《全县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生活垃圾处理、门前“三推”清理、白色污染治理为重点,对乡镇街区、公路沿线、河道水沟、庄前屋后等主要区域集中开展整治;县直各单位按照分工,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对各自责任区域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城乡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抓督查,共建家园。县委分管领导带队,环境整治办、督查局、住建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深入乡镇村组,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察,巡回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及效果,督促各部门、各乡镇清洁并保持好自己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共建美丽家园。
抓机制,立足长效。抓硬件建设。全县21个乡镇已建成垃圾填埋场62处,251个行政村建成垃圾转运站728处,1487个自然村建成垃圾收集点6200处,组建保洁队伍272个1816人。抓软件建设。指导各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卫生保洁制度,确定专(兼)职保洁员,通过条幅、画册、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主动维护环境洁净。
抓落实,务求实效。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评内容,年初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考评挂钩,兑现奖惩。同时采取县级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双联干部和驻村干部包户的办法,逐级靠实责任,坚持做到跟踪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力构建全县城乡环境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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