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市场监管局召开贯彻落实全县草羊业发展“十条意见”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工作会议
7月29日,环县市场监管局召开贯彻落实全县草羊业发展“十条意见”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工作会议。局党组成员,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局机关、质检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环城市场监管所全体干部共计110余人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稳定草羊业发展降低旱灾损失促进农民增收的十条意见》;宣读了县城城区分片包抓工作人员名单;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献民同志就贯彻落实“十条意见”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英璞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一要迅速行动,全面落实。全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领会全县草羊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精神,统一思想,立即行动,上下形成高度共识,全面促进强化监管保品牌,规范经营保稳定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局机关、队、所要充分认识全县草羊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等工作的重要性,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媒体,及时向市场主体公布县局制定印发的《关于保护环县羊肉品牌 规范环县羊肉经营行为的公告》,将具体政策向羊肉及其制品经营户宣传到位。三要全员参与,精准摸排。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将辖区内餐饮企业和专业领域,特别是县城城区作为重点进行摸排。各所及县城城区包片工作人员要具体分工,全员参与,对全县所有经营羊肉及其制品的市场主体进行详细调查,建立数据台账。四要从严规范,守法经营。凡进入生鲜、餐饮、销售市场的商品羊,要求全部定点屠宰,肉品上必须附有“两证一挂讫”(肉品品质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验讫证)。所有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建立购销台账等各项制度。严厉打击其他肉品假冒羊肉销售、非环县羊肉冠名销售、私自夹带未定点屠宰的羊肉销售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为,一经发现,坚决立案查处,依法取缔关停一批违法企业(个体),形成高压震慑,全力保护环县羊肉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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