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建立四方联动机制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为强化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协作机制,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县环保局与县公安局、安监局和消防大队建立了环保安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了四方联动执法领导小组。由四部门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四部门联动协作的组织协调和重大事项的决策。二是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四部门分管领导每半年召集一次联席会议,部署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研究解决环境执法难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三是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机制。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对环保部门移送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审查、及时受理。四是建立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四是部门联合开展重点排污企业排查,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重点查处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有放射性的废物、含病原体的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以及直排废水、暗管偷排、超标排放或污染饮用水源等环境违法行为。五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四部门通过电话、传真、值班信息、文件交流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信息交流,相互通报重大案情及进展情况。
建立四方联动协作机制,有利于增强环境执法刚性,严厉惩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利于增强环境保护监管查处机制,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有利于强化司法保障,进一步推动我县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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