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享受免费用电优惠政策
为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兑付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15]18号)精神,环县社会救助管理局为全县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按照每户每月10度免费用电基数及每度0.51元的标准兑付全年用电资金,免费用电资金采用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 的程序进行发放管理。目前,全县有26834户90367人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共发放免费用电资金1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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