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洪德镇肖关村党支部书记黄建民违规享受低保问题。
2011年、2014年,时任肖关村主任黄建民先后共违规享受低保金12780元。2019年8月,在全县村干部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清理工作期间,黄建民将个人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全额上缴县财政。2019年12月,黄建民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毛井镇残联理事长贾学明扶贫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问题。
2019年3月,贾学明在入户查看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入住情况期间,与前来质问自己被取消村残联专委职务事宜的群众发生口角,继而相互对骂、推搡、厮打,致使该群众受伤,后经派出所调解贾学明向该群众赔礼道歉,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9000元。2020年5月,贾学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南湫乡岳后渠村原村主任李继惠违规享受低保问题。
2011年、2012年,时任岳后渠村主任李继惠违规享受低保金6468元。2019年8月,在全县村干部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清理工作期间,乡纪委对李继惠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全额追缴。2020年7月,李继惠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南湫乡双井子村原村主任李银清违规享受低保问题。
2012年、2013年,时任双井子村主任李银清违规享受低保金6774元。2019年8月,在全县村干部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清理工作期间,乡纪委对李银清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全额追缴。2020年7月,李银清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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