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工商局查处一起虚假宣传案
近日,环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政府县长信箱中获得一条市民投诉,称在环县购物中心后院每天都有很多中老年人排队购买仪器接受电疗服务,投诉者对电疗相关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提出质疑。
执法人员前往现场逐一核查,调查了该处电疗产品销售的基本情况及案件事实。当事人对其经营的医用器材在环县开展“促宣传,树品牌”市场推广活动,在推广中,组织中老年人到经营场所免费体验产品,听取对产品使用知识及功效的宣讲,并通过参与者的口口相传,扩大传播范围,最终达到销售产品的目的。当事人就其销售产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的真实性所做的宣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现场墙面上贴有的产品宣传标语均无从考证,当事人承认有明显夸大、虚假的宣传。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对商品的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环县工商局依法对其进行责令改正和处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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