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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2015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完成23256.1元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常态下,环县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出台各项优惠和扶持政策,鼓励消费、增加就业,促进居民增收。2015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完成23256.1元,增长10%。其中:工资性收入12667.2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37.47元,同比增长8.92%;经营净收入6680.8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79.81元,同比增长7.74%;财产净收入837.8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2.57元,同比增长20.51%;转移净收入3070.2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3.85元,同比增长17.35%。

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政策性增资拉动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20152月份环县行政事业单位调整落实地方津贴补贴,并补发了2013-2014年增加的津补贴。行政事业单位调整落实地方津贴补贴有力地拉动了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二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补贴,并补发了2013-2014年增加的补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补贴的调整,带动了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增长。环县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度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按照2014年度绩效考评获奖单位人均10000元、未获奖单位人均9500元的标准于11月份工资一并发放到位,人均比去年增加2500-3000元。201510月份环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报市政府同意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根据各乡镇政府距县城距离,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并考虑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实际工作年限确定补贴标准。三是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体从业人员增长,经营收入长。四是城市低保标准由324元提高到356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72元从201511执行。从而带动了转移性收入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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