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2016年一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7.6%
据环县一体化住户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44.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76.6元,同比增长7.6%;现金消费支出5179.58元。
城镇居民中工资性收入3805.3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4.85元,同比增长12.57%;经营净收入1497.0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89元,同比增长3.45%;财产净收入251.8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38元,同比增长11.70%;转移净收入1190.1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52元,同比下降2.02%。
收入增长因素主要有,是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政策性增资拉动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体从业人员增长,经营收入增加;城市低保标准由324元提高到356元,从而带动了转移性收入的增长。
城镇居民八大类现金消费支出中,人均食品烟酒支出1630.72元、衣着支出411.75元、居住支出1134.63元、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349.64元、交通通信支出339.64元、教育文化娱乐支出358.21元、医疗保健支出761.35元、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193.31元,均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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