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民政局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2016年上半年县,民政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抚恤政策,保障各类优抚对象基本生活。按标准为1464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350.29万元,为18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代缴医疗保险7.43万元,为6名现役军人发放立功奖励金0.35万元。为2015年秋冬季退役的8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349.5万元。3月份对符合安置条件的19名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全部在城镇安置了工作,安置率达到100%;2015年冬季退役士兵符合在城镇安置工作的2名安置对象已向市安置办上报了安置意见。对2015年秋冬季退伍回乡的51名退役士兵开展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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