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为检察院党员干警讲党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效果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效果,6月2日,环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岩在该院全体党员大会上作了题为“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专题党课。
石岩从“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辩证关系、当前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时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理解党员义务的科学内涵、正确行使党员享有的权利”四个方面,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结合党章规定,利用通俗易懂的事例,深入浅出的对党员如何自觉履行义务、如何正确行使权利进行了详细解读。
石岩指出,党员履行义务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需要,是提高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的需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就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只有不断提高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才能享有自己的权利。每个党员都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将其作为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统一标尺,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石岩强调,当前党员在履行义务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全院党员干警的高度重视。要紧紧围绕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行为不端等五个方面,认真对照八条义务和八项权利,认真对照《准则》和《条例》,逐一检查反思,明白自身在那些方面做的还不够,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只有正视这些问题并且及时整改提高,才能达到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才能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石岩要求,全体党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原文再次进行原原本本的学习,全面掌握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掌握“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具体内容,掌握六大纪律的具体要求,学习领会好、贯彻执行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经常重温,熟记于心,外化于行。党支部要按照合格党员“四讲四有”的新标准新要求加强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引导全体党员干警坚定政治信仰,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站稳立场、明辨事非,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推动党的事业、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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