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严把“四关”扎实有序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培训会召开后,环县围绕会议精神,积极行动,深入调研,工作中通过严把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关、严把执行环节程序关、严把请销假管理关和严把违纪处罚审批程序等“四关”,进一步规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在严把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关方面,该县与拟适用社区矫正对象或其亲属进行调查前首次谈话,了解被调查对象的居住地与户籍地是否相符,对于离开户籍地在外居住达一年以上并将长期在外居住的,不予接收,及时将委托函退回原委托机关,并说明原因;对于户籍地不在该县但长期居住在该县达一年以上并将长期在该县居住的,予以接收,并委托现居住地司法所做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司法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经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对上报的所有评估材料,按程序呈送分管领导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意见书送达或寄送委托机关。在严把执行环节程序关方面,对前来报到的矫正对象,由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并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签定手机定位、日常监管等承诺书,开具报到通知单和回执,发放社区矫正监管手册和学习教育读本,并在3个工作日内到司法所报到,同时由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每月组织按时交纳思想汇报,参加培训教育和公益劳动,并做好月、季、年度考评工作;严抓监督管理工作,每天指定专人登录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管信息平台,及时跟踪查看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并对一些重点对象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确保不脱管漏管;对查出的违规越界现象及时逐级上报处理。在严把请销假管理关方面,司法所切实把好初审关,对符合请假条件的按程序批假,对不符合请假条件的和无正当请假理由的,坚决制止,不予准假。在严把违纪处罚审批程序关方面,对查出的违纪情节较轻的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并到司法所或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接受训诫教育;对违纪情节较重的社区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提请警告建议,司法局接到司法所的提请建议审批表后,经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发出警告决定书;对治安处罚和撤销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提出初步意见,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报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审核后,提请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并上报市司法局审批同意后送公安机关或原裁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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