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缠访闹访者当休矣——环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一名非法上访人提起公诉
近日,环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多次非法进京上访的张某某提起公诉。
2001年,张某某与他人开始合伙经营一台压路机,后双方发生民事纠纷诉至法院,县法院、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先后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和维持一审原判的判决或裁定,张某某却拒不服判,从2007年起不断进京缠访闹访。期间,县委政法委牵头对案件进行了反复认真的评查,并安排召开信访事项公开听证会,邀请各方面代表进行了评议,省委政法委先后两次安排省城的律师事务所以第三方身份参与案件评查,均认为各级法院裁判正确无误,最高人民法院也进行了视频接访,明确答复不符合再审条件,但张某某仍然一意孤行,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先后11次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周边等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闹事,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还无故辱骂、殴打接访劝访人员,借机要挟索要钱财,累计得款1.9万余元,被首都及当地公安机关多次训诫和行政拘留。
信访是公民的民主权利,但是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在法治轨道上解决,超出法律框架、偏离法治轨道的“闹访”,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张某某在司法程序和信访程序终结后,仍然以信访维权之名,无理缠访,越级闹访,并借机要挟索财,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犯罪,遂依法相继作出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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