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寻衅滋事案3起
近期,环县公安局继续强化治安管控工作,依法查处寻衅滋事案3起,处罚违法行为人3名。
8月1日,违法行为人王某(女,现年32岁,环县车道镇人)因其丈夫胡某将购买的易地扶贫搬迁房退购,其到车道镇政府索要房屋无果后,便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骂车道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消息,并附带该工作人员照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恶劣。环县公安局车道派出所受案查处后,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8月4日,违法行为人徐某(女,汉族,27岁,环县毛井镇人)因与受害人丁某发生纠纷,为泄私愤,其在快手平台直播期间公开辱骂丁某及其家人。环县公安局毛井派出所快速受理查处,依法对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
8月28日,违法行为人赵某(男,现年54岁,环县演武乡黑泉河村人)因与该村支书张某就灾民建房的名额问题言语不和,便在村上召开的惠农政策宣讲会上闹事,散布不当言论,导致会议中断,无法正常召开,后被环县公安局演武派出所依法查处,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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