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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小南沟乡粉子山村党支部书记张志楠收受村民财物问题。粉子山村村民李某为感谢村上2014年、2015年度为其评定了低保,2015年5月,送给张志楠价值260元羊羔一只;2016年5月,李某送给张志楠价值370元羊羔一只,该村又给李某评定了2017年低保。2017年4月13日,小南沟乡党委给予张志楠党内警告处分。

2.甜水镇甜水街村村委会主任张耀武、村党总支第一支部书记翟玉宏上班期间带彩娱乐问题。2016年11月29日,张耀武、翟玉宏和村民曹某等4人在村部办公室以“抬金花”方式玩扑克牌,带彩娱乐。2017年3月20日,甜水镇党委分别给予张耀武、翟玉宏党内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推进,坚决查纠和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不断将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聚焦享乐奢靡,紧盯隐形变异,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问题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致使“四风”问题反复发生的党组织、纪检组织及领导干部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中共环县纪委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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