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环县纪委关于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1、八珠乡湫坝沟村村干部虚列补偿费、收受村民财物问题。2012年4月,八珠乡湫坝沟村在油田征用过程中虚列补偿费4500元,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任永军、村委会主任张廷满、村文书余占奎分别领取2500元、1500元、500元,据为己有。任永军在危房改造、评定低保中收受群众现金和清油、荞麦等礼品。2016年3月18日,县纪委给予任永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廷满、余占奎党内警告处分,虚列的4500元补偿费收缴财政。
2、洪德镇梁岔村截留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梁岔村在实施扶贫整村推进机平地项目时,村党支部书记董宪阳、村委会主任董文勃虚报机平地93亩,套取补助资金46500元,用于村上道路维修、损物补偿等支出。2016年5月9日,洪德镇党委给予董宪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董文勃党内警告处分。
3、洪德镇新集子村克扣惠农资金、套取低保资金问题。2005年,新集子村将全村农户的粮食直补资金6861元用于归还村上债务,未向村民兑付。2011年至2013年,该村采取提高村民小组长名下低保补助类别的方式,收回低保资金32700元,用于村组道路维修支出。2016年5月10日,县纪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汪生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委会主任王富成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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