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11月17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耀文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敬、魏喜龙、徐万锋出席会议。副县长程水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永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卢小栋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全县家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县政府关于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县政府关于全县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一法一条例”、县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5个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关于补选的县十九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地方财政收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关于2022年度全县农村公路管护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关于2022年度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关于2022年度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现场对听取的5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对人事任免事项进行表决;决定接受吴帅之辞去环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提名卢小栋代理环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颁发任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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