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10月2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万香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兴权、王学敬、慕利华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候选人程水银、县政协副主席张佩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环县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安排意见》的报告,县政府关于科技创新与科技知识应用推广工作的报告和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关于县、乡(镇)正式代表候选人辞去县、乡(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报告。
会议决定免去吕邦辉环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路亚东为环县公安局局长;任命吴帅之为环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王永刚为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会议决定接受李虎辞去环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石岩辞去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决定吴帅之代理环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王永刚代理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和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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