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5月6日,我县召开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会,对全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确保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县委书记柴春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王志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军,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浩文,县委常委、副县长魏凯选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县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督查情况,宣读了《环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曲子、洪德、山城、天池、车道等乡镇作了表态发言。
柴春指出,近年来,各级聚焦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目标,从党费、扶贫资金、帮扶资金等各类资金中下达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目的就是要带动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解决村级“无钱办事”“无钱服务”的问题,增强村级自我发展动力,提升村党组织凝聚力。
柴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尽快把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将村级集体经济引导到良性发展轨道上来。要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齐抓共管格局,县农业农村局要科学安排、跟踪检查、督促指导,及时掌握了解全县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进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创造性、创新性的工作思路。县直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权责对等”的原则,认真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监管工作责任。乡镇作为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沟通,督促合作社及龙头企业按时分红,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柴春强调,各部门、乡镇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同培育发展乡村振兴主导产业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环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村集体资金收益使用要求和用途,最大程度利用,不能让收益资金处于“沉睡”或长期闲置状态,确保真正发挥作用。要把党费和财政资金扶持村打造成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放大扶持资金的带动作用,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要积极探索渠道,多种途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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