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春主持召开环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
3月16日,县委书记柴春主持召开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最新有关会议精神,通报全县扶贫领域信访情况,安排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论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以及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精神;讨论审定了《关于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第十五批回收互助资金分配及2020年精准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项目调整的意见》《关于2021年新纳入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审议稿)》《2021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要点(审议稿)》《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审议稿)》,县委副书记王志成就近期重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柴春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具体要求,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性要求和第一任务。要保持政策措施总体稳定,在工作推进上做到有的放矢,在顶层设计上健全完善“七个方面”, 在管理运行上建立健全“五个机制”, 持续增强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柴春要求,要靠实工作责任,快马加鞭抓促落实,在扶持力度上不能有丝毫减弱,始终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贯穿到动态监测全过程、各环节。从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综合保障、扶志扶智、其他帮扶等9个方面,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帮扶不减力度。要从严管理扶贫资金,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为重点,着力保障产业发展、稳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资金需求,坚决落实各级关于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工作的要求,县财政局、扶贫办要摸清近年来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各乡镇、各单位要分类分部门建立管理台账,切实履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责任,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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