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
12月11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县委书记柴春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何英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万香、县政协主席郑万年及全体在家县级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书面传达学习了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0年第十五次会议精神,全省扶贫系统工作调度 (视频)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会议精神,《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再接再厉一鼓作气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我县贯彻意见,讨论审定了《关于第十四批回收互助资金分配的意见》《关于自然减少贫困户配股本金及分红资金处置的意见》《环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2020年度省市县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柴春要求,全县上下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好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的 新观点、新论断,准确把握当前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明确现阶段工作重心。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动态检测,有效防范返贫风险,抓好政策稳定,巩固提高脱贫质量,抓好矛盾纠纷调处,维护大局稳定,抓好资产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抓好总结宣传,培育示范典型,抓好“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今后工作顺利开展指明方向。
何英禅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脱贫攻坚的经验总结和先进典型宣传,把材料整理好,把账目核对清,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好基础。要按期做好各类问题整改清零,确保合作社分红到位,保证群众收入稳定,做好“四项资金”回收工作,对基层教育、医疗现状开展一次大清查,大摸排,摸清底数,提出解决方法。乡村两级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提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前期计划,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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