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会召开
12月8日,十七届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会召开。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明确责任,进一步安排部署县委巡察整改工作。
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柴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何英禅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永杰通报了《十七届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督查情况》,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浩文通报了《十七届县委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虎洞镇、甜水镇、市场监管局、县妇联负责人做了交流发言,县四中、职中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
柴春指出,巡察整改是贯彻中央巡视方针的具体要求,是维护巡察公信力的重要体现,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全县各级党组织都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客观总结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绩,不断压实巡察整改工作“两个责任”,自觉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柴春强调,巡察中发现消极式整改、机械式整改、选择性整改、应付式整改依旧存在,被巡察单位要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党委(党组)承担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负首责,坚决防止敷衍应付、边改边犯。要实行台账式管理,限期销账,定期督账,督促被巡察单位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指导被巡察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动态解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巡察办要统筹督促,扎实开展全过程指导、全覆盖回访、全方位督查,及时指导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巡察问题整改贯穿到单位中心工作的始终,围绕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等方面精准发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何英禅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本次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主动认领巡查反馈问题,认认真真推动巡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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