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0年第10次集体学习会议
10月29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0年第10次集体学习会议。
县委书记柴春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何英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万香、县政协主席郑万年及全体在家县级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宣部党委中心组2020年第4期《学习参考》。
柴春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和总规矩。要把学习践行新《中国共产党章程》作为政治任务,常学常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中国共产党章程》各项规定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柴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重大意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制度权威,推动《条例》精神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柴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抓好“六保”任务作为底线要求,持之以恒落实精准防控要求,严防疫情输入风险,把脱贫攻坚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草畜产业升级、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同步推进,全力以赴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脱贫攻坚验收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等底线性任务,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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