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2020年第九次会议
10月14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2020年第九次会议,传达省市脱贫攻坚相关批示精神、会议精神,对当前及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县委书记柴春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何英禅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万香、县政协主席郑万年及全体在家县级领导、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林铎在《关于全国2020年脱贫攻坚考核评估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和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议以及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2020年扶贫资金支付进度及全县村级互助资金回收情况,审议了《关于第十二批回收互助资金分配及2020年村组道路建设项目调整的意见》;解读了《2020年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方案》,并安排了我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对省市行业部门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等次评定;听取了全县前9个月扶贫监督投诉举报情况和扶贫监督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汇报。
柴春强调,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松劲思想坚决不能有,保持冲刺的状态坚决不能变,脱贫攻坚各项举措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当前要保持攻坚的重点不能变,着力做好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规范完善、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化解、前9个月扶贫监督举报电话、驻村帮扶保持稳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互助资金回收催缴等六项重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做好统筹兼顾,把握难点重点,做实、做细、做到位。各乡镇、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必胜的决心不能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扛牢工作责任,落实落细政策措施,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何英禅强调,互助资金回收催缴工作必须按期完成。针对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务必高度重视,区别对待,对真实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住房等“一票否决”指标问题,要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无理缠访闹访的,信访部门、公安部门要拿出具体解决办法,从快从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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