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宣传周”
3月18日,一场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知识我知道”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省推开,环县纪委监委与省市同步启动“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这是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加强信访举报宣传,积极推进“阳光”工程,让信访举报这个窗口离群众更近的又一新动作。
当天上午,环县纪委监委召集县纪委机关全体干部、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长和有关方面负责人举行“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介绍了“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有关情况,宣读了《环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从《方案》得知,本次宣传活动从3月18日开始至3月22日结束,采取线上线下宣传、设点宣传和现场接访、社会资源宣传等方式进行。线上宣传主要利用县电视台、环县政府网开设专栏,在“环县发布”“环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及“环县纪委”今日头条公众号,分期就有关内容播放、刊发。
设点宣传和现场接访,县纪委拟于在3月20日在环县文化广场举办,设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环县宣传点”,现场开展宣传和接访。
与此同时,按照“五进”要求,在人社局机关、甜水镇和曲子镇街道文化广场和北关社区等6个示范点同步安排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社会资源宣传,主要依托广场大电视屏幕滚动播放、选取号段向各级领导干部发送手机短信、乡镇机关办公楼电子宣传屏等形式开展宣传。
线下宣传主要采取“5+X”的模式展开,即以“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以及“进扶贫车间、进农贸市场、进项目工地、进拆迁一线等”宣传活动,协调督促各乡镇单位、村组社区和企业一线组织开展,形成全覆盖的强大氛围。
据了解,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全面聚焦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明确为“六类受理、三不受理”,体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其中,六类受理:①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②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③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做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④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⑤对原行政监察机关做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等六类信访举报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三不受理:①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②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③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对上述三类反映事项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实行上下联动,一体建设,已打造了“网络、电话、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立体受理模式。其中,网络举报:甘肃省纪委监委网络举报网址为http://gansu.12388.gov.cn ,进入后根据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对应网站举报,网络举报成功后,可以及时在举报平台内查询反馈情况。电话举报:可以拨打全省统一的“12388”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如需向甘肃省纪委监委反映问题,请拨打0931-12388,如需向其省内其他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请在“12388”前加拨相应区号。
来信举报:统一寄送至各级纪委监委信访室,邮寄方式请选择中国邮政渠道,如中国邮政平信、挂号信、EMS等,通过其他快递邮寄无法收到。来访举报:请到官方网站公布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来访接待场所举报。此外,还可通过手机进入“甘肃纪检监察手机客户端”“啄木鸟”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动动指尖就能直通纪委监委,实现“指尖反腐”。
据了解,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实名举报,提倡网络举报,避免越级举报,反对多头举报”,举报人应当依法、有序、如实举报。同时,各级信访举报部门根据“归口受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纪依法受理办理举报件。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纪委监委将对信访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举报人应正确履行权利和义务,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