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19年第1次集体学习会
1月22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19年第1次集体学习会。县委书记柴春主持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书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随后,柴春、张希岳、李聪、李正锋分别作了研讨发言。
柴春强调,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是学习时事政策,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的重要平台和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做好规划,认真实施,确保学习不走过场;要及时通过电视新闻,报纸等方式,学习国家最新时事政策和时事政治,把握中央的政策导向,避免说过时话,做落后事;要学以致用,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充分运用到工作中,推动各自分管的工作向前发展,要记好笔记,写好体会,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理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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