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县委常委会第42次会议召开
1月3日,十七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42次会议。县委书记柴春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精神,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早部署、早行动、早见效,工作中要坚持由易到难,从村庄清洁行动做起,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工作。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审议了《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意见》《2018年县财政决算意见》《城镇职工大病医疗费用救助报销意见》《关于召开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会议专题听取了《关于整改四合原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落实情况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网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