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ngx-2025-000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4-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2025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清明节是我国祭扫祖坟、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火灾。无情的火灾造成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特向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火灾呈现高发态势,已经成为破坏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诱因。特别是当前风大多变,天干物燥,林内可燃物急剧增加,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防火形势正处在最严峻的时期。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自觉禁止野外用火,改变祭祖风俗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准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不再野外违规用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本地村组干部、乡政府(乡政府应急值班电话:0934-4514501)或者拨打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12119。
四、做好应急准备,依法追究责任。
广大群众进山入林、上坟祭祖期间,建议带好扑火工具,例如:铁锹、扫把等,便于在发生火情时能及时扑救。凡在林区吸烟、上坟烧纸、生火取暖等野外用火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林草区违规用火或失火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受到严惩。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使其付出违法成本。
面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投身森林防火工作中去,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使我们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做出应有的贡献。
小南沟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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