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gj-2025-0002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3-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核查环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基本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我县文化瑰宝的重要承载者与传递者,他们为传承环县非遗,弘扬民俗文化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现状,进一步做好相关保护与管理工作,现需对各乡镇配合对传承人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参照《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中“传承人动态管理”要求。
(二)结合环县道情皮影戏保护经验,强调数字化档案建设与抢救性记录工作。
二、核查范围
本乡镇范围内所有已被认定为环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人员,包括县级、市级、省级及国家级传承人。
三、核查内容
(一)基本信息。传承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所属非遗项目名称及项目类别等(详见附件2)。
(二)已故信息。在核查过程中,传承人已故,将已故时间、已故原因、技艺传承现状、技艺接续传承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详见附件3)。
四、核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各乡镇查阅档案资料,梳理本乡镇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及过往记录。
(二)实地走访。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村、社区,通过与传承人家属、邻里、当地文化名人及相关知情人士交流,核实传承人实际情况。
(三)信息比对。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户籍系统、民政殡葬记录等进行比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核查工作对于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核查工作全面、细致、深入开展。
(二)如实核查,确保准确。核查人员要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如实记录核查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核实并加以说明。
(三)严肃纪律,按时报送。请各乡镇妥善保管传承人隐私信息,严禁数据外泄,并按照文件时间要求,将核查结果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于4月30前报送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芳芳
联系电话:4426400—1
环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报表打印.pdf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