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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l-2019-00007 发布机构: 文旅局
生效日期: 2019-07-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务信息

关于印发《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10 【字体:

局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

《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市文体广旅〔2019〕106号文件精神,决定从5月至10月在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确保全市文化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主要围绕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单位、文物建筑、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宾馆、A级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集中整治以下10类突出风险: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1.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2.公共娱乐场所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3.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4.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1.建筑地上与地下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2.防火分区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4.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5.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未在每层楼板处采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1.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2.占用、堵塞、封闭疏导通道、安全出口;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4.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1.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2.娱乐场所、星级宾馆、旅游景区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超量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1.未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测维保;2.未将建筑消防设施接入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4.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6.灭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1.A级旅游景区内彩钢板建筑;2.娱乐场所、星级宾馆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搭建。

(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1.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2.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无防火措施;3.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2.消防控制室及其值班人员未进行网上注册,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未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和设施设备操作方法;3.微型消防站人员、器材配备不符合标准,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1.消防安全管理人未使用手机APP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2.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3.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4.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1.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2.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工作措施和时限

(一)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消防培训。5月30日前,各乡镇文化站、文化单位、文物建筑管理单位、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控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明确工作责任,提示突出风险,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单位自查自改,公开承诺安全。6月15日前,各文旅经营单位、局属各单位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县文旅局和消防部门。

(三)严查整改落实,约谈重大风险责任人。7月底前,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并将排查情况书面报县文旅局和应急管理局。8月初,针对突出风险,县文旅游组织专项检查,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并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须约谈相应责任人。

四)严格执法检查,突出重点防范。县文旅局联合消防部门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服务整改、跟踪解决。突出重点针对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单位、文物建筑、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宾馆、A级旅游景区的10类风险,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文化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六)广泛宣传提示,强化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在全行业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氛围,突出文化旅游行业重点场所和10类突出风险,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防火宣传提示和公益性宣传。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向文化旅游部门领导、文化旅游行业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推送专项行动提示信息。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企业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安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修订完善灭火应急预案,同步开展全员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文化站、文旅行业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将专项行动作为防范火灾、维护安全的重要举措,落实到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要通过发出倡议书、印发通告等形式,发动全行业参与专项行动。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县文旅局将结合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实际列出检查计划,加强消防部门之间的情况通报、联合执法机制,乡镇文化站要加强乡镇微型消防站的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风险自查排查不认真、不扎实,隐患整改走过场、走形式。对于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县文旅局将此项工作列入本系统年度安全生产(消防)考核内容,对于工作不到位,措施未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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