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j-2021-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5-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务信息 |
环县乡村舞台及文化广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乡村舞台及文化广场资产管理,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确保乡村舞台及文化广场资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乡村舞台及文化广场的功能,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根据庆市财农【2021】8号《关于做好扶贫资产管理示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等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村民委员会对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的文化资产管理活动,产权归属于村集体。本细则所称的文化资产指乡村舞台及文化广场,包括乡村舞台及文化广场的管护、使用等资产。
二、管护责任
村民委员会负责乡村舞台及文化广场管护资产的清查、登记、入账核算等工作,办理区域内管护资产处置和使用等管理事项报批手续。
三、资产管理
乡村舞台及文化广场资产因国家政策原因,改扩建、划转、报废、报损价值发生变化等信息变更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相关规定及时变更资产信息卡,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四、管护方式
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法组织村组对乡村舞台及文化广场养护管理工作。
五、管护要求
经常保持乡村舞台及文化广场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延长使用寿命。
六、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文化旅游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乡村舞台及文化广场资产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依法维护资产的准确与完整。
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4月9日
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